印象非常深的美国最高法院的案子,Korematsu v. United States (是松豊三郎诉美国联邦政府),因为这判决几乎公认是美国司法史上最尴尬的污点。
珍珠港事件后,在1942年,罗斯福总统签署行政命令,将所有西海岸各州划为特别军事区,将居住在那里的约11万日本人(多数是美国公民,甚至第二、三代出生在美国的公民,很多人已经与日本无任何联系)关进设在西部内陆的数个集中营里面(不好意思直接叫“concentration camp“,而叫"internment camp"),直到1945年初才放出来。
以下显示的是在美国西部的关押地。 另外加拿大也有几个。
可以想象多少人非常不情愿的抛弃自己的店铺,贱卖房产(这种时候有任何可能卖个好价钱吗?),去住在与监狱类似的环境里(虽然比监狱强一些,每家之间有不通到屋顶的隔断)。 即使这样,在集中营里的气氛似乎总的来说是支持美国,反对日本军国主义。 但是,社会公众里面的明白人会认为,政府这么做简直是疯狂。
一个出生在加州奥克兰的20出头的日裔美国青年--是松豊三郎(英文名Fred Korematsu)-- 对联邦政府的政策不服,将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。 但是,最高法院和联邦政府站在了一边,认为当时政府可以自行基于对日宣战的紧急状况行使行政权力。 发表不同意见的两位法官的对这个决定的批评非常尖刻,认为该行政命令和“丑陋的种族主义”撇不开关系。
这位是松君当时为躲避政府,用尽了伎俩,包括整容和换成白人的名字,最后被捉到了才去打官司。 非常讽刺的是,他周围的日裔社区对这个反抗政府的不合作者不是尊重,反而嫌恶,认为只有配合政府才能证明自己是忠于美国的良民。 (假设当时日裔美国人都拼死不合作,是否也就不会被这样关了?)
战后,联邦政府还是赔给受害者约16亿美元,由里根总统签署法案,联邦政府正式道歉。 在华盛顿特区有一个“日裔美国人集中营纪念园”,最中心是个雕塑 -- 两只被铁丝网缠身的日本鹤,周围墙上写着“Here we admit a wrong. Here we affirm our commitment as a nation to equal justice under the law.” (“我们承认犯了错误。 我们确认恪守作为一个在法律下寻求平等公正的国家。 ”)
(背后墙上是集中营地的名字,和关的人数。 )
在集中营里面关过的日裔美国人包括:
Norman Mineta (后来的圣何塞市长,联邦议员,运输部部长)
A Wallace Tashima (后来的联邦上诉法院法官)
Bob Matsui (联邦议员)
Doris Matsui (联邦议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