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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舞阳13岁杀人,且「骨怒面白」,为什么刺秦时却被吓尿了裤子?

  杀个把人对秦舞阳这种暴徒来说没啥问题,因为他的「勇敢」建立在对自身「暴力」的自信上。
  面对一个人,甚至十倍于自己的人,我想秦舞阳都可以鼓勇奋威,拔剑死战,因为他相信自己拥有这个世界上无可匹敌的「暴力」;但是在刺秦的时候,他的自信被绝大的恐惧摧毁了——因为他终于见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「暴力」,秦王。
这时候秦王已经不是一个人,而是「天下国家」的威仪。
在「天下国家」这四个字面前,没有人可以不曲膝俯首,秦舞阳不过是「色变振恐」,已经远超常人了。
  秦舞阳身负「勇士」之名,却只不过配当荆轲的一个副手,为何?那是因为在太史公心目中最强的刺客,根本不必会武功。
因为他的对手不是「人」,而是整个「天下国家」。
要想刺杀始皇帝,单凭飞檐走壁是不够的,最最要紧的,乃是主事者临场的判断力,也就是一份从容胆识。
唯独如此,才能穿过秦国严密的保安系统,在千万名高手的注视下,一举格杀秦始皇。
  单从这一点说,秦舞阳不过只配当一个「武士」,跟荆轲差了不是几个量级啊!   面红血勇,面白骨勇,面青气勇,而面不改色……才是「神勇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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